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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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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西安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南部,全区总面积445平方公里,下辖温春镇、海南朝鲜族乡和先锋、火炬、牡丹、江滨、水泥五个街道办事处。总人口24.9万(2011年),16个少数民族中朝鲜族人口居多,约1.65万。牡丹江穿城而过,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%。2011年,区属增加值完成22.2亿元。截至2013年,拥有上千种野生经济植物50多种珍奇动物和40余种丰富矿藏资源。盛产山参、刺五加、黄芪、猴头蘑、黑木耳、蕨菜等名贵山产品。另外,西安区还拥有宝山湖山庄、镜泊湖等旅游景点。西安区地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区西南部,东与东安区毗邻,西部、南部与宁安、海林市接壤,北与爱民区隔道相望。距省会城市哈尔滨300公里,距东宁口岸230公里、绥芬河口岸165公里。全区总面积445平方公里。西安区所属的牡丹江市东南濒临日本海,相距1000km。受海陆巨大热力差异的影响,形成海洋(半湿润型)中温带季风气候特征。夏季,风从海洋吹向陆地,暖热多雨。冬季,风从大陆吹向海洋,寒冷干燥。西安区所属的牡丹江地处盆地,四面环山,四季分明。西部山脉阻挡沙尘暴的入侵,使得牡丹江地区免受沙尘天气。